
來源:國家能源局
6月22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新型儲能項目管理規范(暫行)(征求意見稿)》意見,文件適用于除了抽水蓄能以外的輸出電力為主要形式的儲能項目。規范指出,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對本地區儲能項目實行備案管理。在電池一致性管理技術取得關鍵突破、動力電池性能監測與評價體系健全前,原則上不得新建大型動力電池梯次利用儲能項目。
新型儲能項目在并網調試前,應按照國家質量、環境、消防有關規定,完成相關手續。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公開征求《新型儲能項目管理規范(暫行)(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總體部署,促進新型儲能積極穩妥健康有序發展,支持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國家能源局組織起草了《新型儲能項目管理規范(暫行)(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此次征求意見的時間為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7月22日。相關意見建議請傳真至010-81929218,或通過電子郵件發至 leixiang@nea.gov.cn。
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附件:
1. 新型儲能項目管理規范(暫行)(征求意見稿)
2. 編制說明
國家能源局
2021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