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月 5 日,經過長達 18 小時的馬拉松式談判,歐盟各國氣候部長最終就 2040 年氣候變化目標達成了協議,歐盟將確立到 2040 年溫室氣體凈排放量比 1990 年水平減少 90% 的中期目標。
據路透社報道,歐盟達成的妥協方案允許各成員國購買國際碳信用額度,將減排任務外包給其他國家,以實現減排目標中的5%。這意味著,歐盟工業實際上需要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85%,其余部分可以通過付錢請其他國家代表歐盟減排的方式來完成。
報道稱,歐盟委員會最初提出一個90%減排目標,其中碳信用額度的比例最大為3%,該目標旨在確保歐盟保持減排進度,以實現凈排放量到2030年減少55%,并到2050年實現凈零排放。但波蘭、意大利、捷克等國反對90%的目標,認為這將使國內產業面臨過于嚴格的限制。
法國、葡萄牙等一些國家要求減排方案允許購買5%的碳信用額度,波蘭和意大利等國還尋求獲得10%的靈活性。波蘭氣候事務國務秘書克日什托夫·博萊斯塔4日表示:“我們不想破壞氣候,也不想破壞經濟,我們想同時拯救兩者。”
這一立場文件將作為歐盟理事會與歐洲議會后續“三方會談”的基礎文本。歐洲議會將形成自身立場,歐盟委員會、歐盟理事會及歐洲議會將就最終立法版本展開磋商。
歐盟理事會同時引入減排相關措施,如成員國可自2036年起通過購買國際碳信用額度,抵消不超過1990年排放總量5%的減排任務、允許成員國在不同領域和政策工具之間靈活調配,在不影響整體進展的前提下解決個別領域的減排不足問題等。
歐盟理事會提出設立審查條款,允許歐盟委員會在一定條件下提出氣候法修訂案,對2040年減排目標進行調整。此外歐盟理事會還決定將針對建筑和道路交通的碳排放交易體系實施時間從2027年推遲至2028年。
歐盟理事會當天還批準了歐盟及其成員國更新后的國家自主貢獻(NDC)目標,即到2035年在1990年基礎上實現66.25%至72.5%的減排,并將在巴西貝倫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三十次締約方大會前正式提交。歐盟于2021年通過《歐洲氣候法》,確立到2050年實現氣候中和、到2030年將溫室氣體凈排放量較1990年水平減排至少55%的目標。歐盟委員會今年7月正式提出修訂案,以補充設定2040年階段性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