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國新聞網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住建部等十二部門近日印發《關于支持民營企業參與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的實施意見》 (下稱意見),提出合理設置資格條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對民營企業參與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運營設置限制性門檻。
意見要求,破除市場準入壁壘,維護公平競爭秩序。不得以施工企業必須在施工所在地設立子公司為由限制民營企業參與項目投標,不得在招標文件中提出明顯超出項目特點和實際需求的資質資格、業績、獎項等要求。以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為原則,全面清理交通基礎設施領域現有資質資格限制性規定,分類提出處理措施。在不影響鐵路路網完整統一的前提下,研究將部分路段或部分工程分開招標,單獨組建項目公司。
創新完善體制機制,營造良好政策環境。加快研究制定和完善符合市場原則的鐵路行業調度、收費定價、財務清算等方面的規則和制度。健全運輸企業間協商調度機制,平等協商處理相關事務。完善行業清算平臺,制定公開透明、公平合理的鐵路運輸收入清算規則,完善清算收費標準體系,保證各類主體平等準入、公平競爭,調動企業參與建設投資積極性,切實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規范路網接軌技術標準和辦理程序;公平配置航權時刻等資源;推廣站城融合開發新模式。
意見指出,塑造新型商業模式,拓展企業參與領域。支持和鼓勵民營企業參與重大鐵路項目建設以及鐵路客貨站場經營開發、移動互聯網服務、快遞物流等業務經營,推動鐵路站城融合投融資改革,因地制宜規劃建設以鐵路車站為載體的城市商業綜合體,打造公鐵、鐵水聯運中心。支持民營企業參與以貨運功能為主的機場、通用機場、直升機起降點項目建設;參與機場服務配套設施建設運營,對機場周邊物業、商業、廣告等資源綜合開發。研究支持從事航空貨運的民營企業擴大貨運飛機引進規模。鼓勵具備專業經驗的民營企業參與高速公路服務區經營活動。